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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重点消防产品质量摸排行动”第一阶段任务完成:消防应急灯具产品不能不应急

2025-11-19 孙超
 

 

消防应急灯具产品是在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时用来辅助疏散逃生、提供救援保障的重要设施,在关键时刻不能起不到应急作用,但在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25年度重点消防产品质量摸排行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发现,部分消防应急灯具产品不应急。

为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于今年8月制定了“2025年度重点消防产品质量摸排行动方案”,从市场上购买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等5类产品的样品,这些样品由45家企业生产,涉及57个规格型号。目前,第一阶段的摸排任务已基本完成。经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个规格型号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5家企业生产的5个规格型号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不合格项为应急工作时间、应急状态下的光通量;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不合格项为应急工作时间、表面亮度等。

消防产品工作委员会有关专家指出,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产品广泛应用于公众聚集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对应急救援、保障生命安全起着重要作用。根据所购买样品生产执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两类产品的应急工作时间均不应小于90 min、照明灯具在应急状态下的应急光通量不应小于50 lm、标志灯的表面亮度不应小于50 cd/㎡,这些强制性要求对火场状况下持续保证疏散照明与指示、正确引导被困人员自危险区域安全撤离至关重要,而不合格产品将直接危及消防应急疏散的安全性、可靠性。鉴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两类产品均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上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涉及的不合格产品证书共7张,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已将摸排结果通知相关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要求其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定严肃处理不合格产品证书,督促生产企业召回所有不合格产品并有效整改。

目前,“2025年度重点消防产品质量摸排行动”的第二阶段工作正在全面开展,涉及的消防产品主要包括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直流水枪、内扣式接口、洒水喷头等产品。摸排行动将对创新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养消费者安全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链接

消费提示:

谨防消防应急灯具产品不应急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火灾发生或突发事件导致照明中断时,可应急启动,前者保障基础照明,后者引导安全疏散,广泛应用于公共聚集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是各类公共建筑与住宅使用的基础性消防产品。选购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时,应重点关注:

1. 查阅拟购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核实证书信息的真实性。

2. 查阅拟购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与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

3. 产品包装应完好,CCC标志应清晰、完整。

4. 当对产品质量存在疑问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请专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对问题产品应立即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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