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司长王胜利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百姓日常消费的重要途径,为引导和促进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但也要看到,当前网售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主体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屡禁不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远高于线下,严重影响了百姓消费体验,损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网售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遏制网售领域假冒伪劣行为,7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配套制定了工作指引,对试点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试点目标
本次试点,目的就是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新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遏制“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推动构建多方协同共治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升。
从责任链条和实施路径上看,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
一是产品生产者。生产者做到源头赋码,自行选择成熟度高、应用范围广的二维码或一维码,并明示于产品本体或外包装上,赋码信息要涵盖《通知》规定的信息项,不得缺项漏项,不得虚假填报。对已赋码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的产品,鼓励其使用原有码制,避免重复赋码。
二是平台内经营者。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验赋码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并保证销售产品质量,自觉销售赋码产品,不得销售质量违法产品。同时,要向平台经营者提供销售产品使用的码制信息,便于平台经营者与相关码制机构进行核验,并配合做好亮码工作。
三是平台经营者。是推进试点工作,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节点、核心环节、逻辑起点,要完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赋码产品入驻核验要求,加强产品入驻审核。要搭建产品信息动态管理体系,与有关码制机构交叉核验赋码产品信息,同时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持续亮码并动态核验更新。要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对在售重点产品赋码情况进行巡检,发现异常后,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违法问题调查处置和缺陷产品召回。
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辖区内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底数,指导帮助生产企业开展源头赋码,加大网售赋码产品监督抽查和缺陷召回力度,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要加强平台企业监督指导,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做好网售领域突出产品质量问题治理。
五是码制机构。要积极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帮助生产者开展源头赋码,配合平台经营者完成数据端口对接,开展赋码核验。要丰富完善赋码产品信息项,确保赋码产品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做到可查证和不可篡改。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生产者提供的数据信息安全,并对其中涉及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六是社会组织和消费者。鼓励行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自觉加强网售赋码重点产品管理;广大消费者要养成识码用码消费习惯。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消费者协会以及社会各界,对网售赋码重点产品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及时曝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试点对象
围绕试点工作目标,市场监管总局以涉及安全、问题突出、民生关切的产品为重点,在充分考量产品现有赋码情况的基础上,选定安全帽、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电磁灶、储水式电热水器、延长线插座、移动电源、童鞋、灭火器、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10种产品开展试点。
本次试点覆盖各类平台企业,淘天、快手、拼多多、抖音、京东、苏宁易购、小红书、得物、唯品会、腾讯10家大中型平台企业带动引领,其他平台企业共同参与,突出发挥大中型电商平台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行业参与赋码核验。
试点时间
本次试点时间为6个月,各相关主体要严格按照试点要求,倒排周期,抓紧推进,确保试点取得成效。试点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将做好总结评估,将有益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赋码核验制度化、长效化。
做好本次试点工作,各方要厘清各自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同主体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构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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