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官方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与我会共同开展食品标签调研

2023-02-27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与我会共同开展食品标签调研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与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就进一步完善“食品标签管理办法”在福建召开调研座谈会。此次调研,主要针对现有的食品标签标注规范不够完善,容易出现各种管理疏漏,一些企业的配料配方标注方式既容易给消费者误读误导,又容易招致恶意索赔,以及标签管理办法(标准)中的一些条文规定无法操作等现象,就进一步完善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措施,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开展调研。
       调研座谈由厦门的25家食品生产企业代表、福建省级食品检测认证机构的专家博士、消费者代表、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政府监管人员参加,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言主要集中在食品标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食品防腐剂在标注过程如何科学归类;
       2.食品复合添加剂如何科学标明成份;
       3.食品生产企业在持续生产造成日期跨界的情况下,出现外包装日期与内包装生产时间隔天跨日的情况如何处理;
       4.食品添加剂标准中规定0添加项目也要标出其“0”添加的成份,该如何标注;
       5.要在标识规定对名贵易碎食品的加层包装与其他食品的过度包装进行条文和文字的区别,避免在打击过度包装过程中误打误伤;
       6.食品包装方式(如罐头)已经鲜明地体现其食品特质属性的,标注上是否还要再次申明其特质属性;
       7.建议国家监管部门建立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通过误读曲解企业标注内容勒索企业,高额索赔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中国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处长、二级调研员曲传勇在会上解答了企业提出的问题,并指出:完善食品标签管理措施,就是要进一步提升食品标签标注的科学性、规范性,让消费者易读易懂,让监督更精准有效,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最终达到为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营造更好环境,为企业规范经营,为切实防范利用食品标签标注恶意勒索索赔的目的,更好地助力企业发展,为中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副理事长、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赳介绍了此次调研的目的和要求后表示,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将协同政府部门,组织推动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共同创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营造更加美好的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为推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作贡献。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相关负责人宋江良、国家食品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实验室副主任刘丰华、东南(福建)认证中心副主任、食品学博士张孙现,以及厦门质量检验研究院的专家博士参加了会议。
       参加调研会议的企业共分别是: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茶叶进出口有限公司、亚洲酿酒(厦门)有限公司、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永圆食品有限公司、东南燕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华祥苑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同安特泉酒业有限公司、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鑫福将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安德鲁森大卫食品有限公司、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厦门鹰君药业有限公司、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元之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新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厦门绿帝食品有限公司、厦门早龙饮料有限公司、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吉士丁食品有限公司、厦门燕之屋丝浓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副理事长、原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吴赳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处长、二级调研员曲传勇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相关负责人宋江良
厦门质检院总师办主任、食品博士徐晓琴
食品博士、东南(福建)认证中心副主任张孙现
国家食品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实验室副主任刘丰华
调研会场
企业代表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