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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购买及使用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等化妆品

2022-06-29

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套装3件套”及套盒内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晚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柔晳露”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上述化妆品,其标签上标示的委托方长沙玺和赢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广州菊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否认生产销售过该产品。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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