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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04-30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糕点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果色花香农贸市场张朝法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0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腐霉利

腐霉利,又称二甲菌核利、速克灵、必克灵、扫霉特、克霉宁,是一种新型低毒、高效杀菌剂,属于低毒性杀菌剂。主要用于防治黄瓜、西红柿、菜豆、韭菜等多种蔬菜的灰霉病、菌核病等。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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