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官方网站

食品安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纳入食品

2015-11-17 admin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纳入食品安全险试点重点

        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心的热点。近年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频出重拳,持续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社会各有关方面也不断用力,为乳制品安全保驾护航。新年伊始,关于乳制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新举措连续出台,让广大消费者对消费更有信心——
       1月21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初步建立,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投保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首批纳入试点重点推进的食品企业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普遍采用的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有利于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已批准1836家境外乳品生产企业注册
 
       1月30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李静发布了进口乳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的相关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国已经批准29个国家1836家乳品生产企业注册。其中包含6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比2014年5月8目公布的49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增加了15家,涉及国家也在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英国、法国、德国、爱尔兰、韩国、荷兰、波兰、新加坡、西班牙、瑞士之外,新增了意大利和阿根廷。
       为从源头上保障进口乳品质量安全,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非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生产的乳品不得进口。同时,组织专家对47个有贸易记录输出国的乳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实施规则和工作指南;对境外生产企业的卫生条件及内控体系进行评价,落实输出国官方监管责任。 
      据悉,下一步,国家认监委将实施注册企业动态管理,对注册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效性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境外企业注册管理与口岸检验检疫的联动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追溯分析,对注册企业采取风险警示、加严监管、撤销注册等相应措施;加强与境外主管机构的合作,及时通报境外注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督促其落实境外监管责任;开展境外注册评审技术研讨,提高现场检查和注册评审的针对性,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农业部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监管

       据新华网报道,农业部2月4日表示,今年农业部将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监管,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生鲜乳质量安全事件。
      农业部表示,将着力完成“全国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奶站信息化管理。继续实施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监测抽检,加大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测网络。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制定生鲜乳运输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生鲜乳和各种违禁添加行为。
       农业部表示,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的奶站、运输车、奶牛场(小区)都要建档立案,纳入重点监管。
       据悉,2009年以来,农业部已连续6年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实施监测计划,大力清理整顿奶站,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升。

我国进出境乳品检验检疫有新规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乳品的质量安全,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实施要求的公告,要求:
       需要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除已公布的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外,增加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2015年2月1日起报检进口的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需提交《检疫许可证》。
       质检总局根据进口乳品检验及风险监测等有关情况,对非首次进口的乳品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以同时发布的“非首次进口乳品检测项目表”为准)。2015年5月1日起报检非首次进口乳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需提交符合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检测报告。
       相较于之前的实施要求,新要求对进口乳品检验检疫作出了两处明显的调整。
       一是检疫审批范围有扩增。新要求增加了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种类。除已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生乳、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外,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也将加入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行列。
       二是检测报告项目有调整。新要求部分修改了非首次进口的乳品报检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规定的项目。除乳粉和调制乳粉保留蛋白质项目,乳清粉和乳清保留蛋白质项目,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保留蛋白质项目和脂肪项目外,所有其他乳品均取消了蛋白质、脂肪、酸度相关的检测项目,增加了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增加了铅、汞、砷、铬4种重金属检测项目。再制干酪的检测项目与干酪的检测项目不再有所区别。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增加了铅检测项目。乳粉和调制乳粉增加了砷、铬、铅检测项目。乳清和乳清蛋白粉还取消了乳糖的检测,但增加了灰分、铅检测项目。牛初乳粉增加了砷、铬检测项目。另外,乳品种类增加了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原料。

香港海关展开特别行动 打击婴幼儿奶粉走私活动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香港海关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展开特别行动,打击非法出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活动。行动中海关共查获363宗涉嫌违规案件,拘捕363人。
       特别行动中检获的配方奶粉共计4120公斤,总价值约145万港元。涉案人士在离境时一般将配方奶粉隐藏在背囊、手提包、改装手拉车及婴儿车内,而在检获量最多的一宗案件中,海关人员查获的配方奶粉多达37公斤。
       过去的两个月中,香港海关还与深圳海关加强合作,在各主要旅检口岸开展打击水货客走私专项行动,同步采取措施,加大对水货客的查缉力度。截至1月底,双方共进行22次联合行动,查缉84宗案件,检获总值约175万港元物品。
       农历新年将至,香港与深圳海关还将继续在各陆路口岸加强执法,并采取针对性的特别行动,共同打击水客走私活动。
       根据香港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出口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为容许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携带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奶粉。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5919658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