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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播报

2015-10-28 admin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
      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主要体现在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突出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实施最严格的全程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等七大方面。
       据悉,为配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抓紧起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关的配套规章。
 
1151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名单公布 
 
       质检总局近期公布了近6年来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6次以上(含6次)抽查合格的1151家企业名单。
       据了解,2009~2014年,质检总局不断加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对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累计抽查了9.5万家企业生产的10.2万批次产品(不包括食品和化妆品),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总体水平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此次质检总局集中公布这些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名单,是为了进一步促进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鼓励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形成社会正向导向,同时给消费者提供消费参考信息,推进产品质量社会共治。
 
57家进口食品企业被严格监管
 
       从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获悉,质检总局将对57家出现不良记录的进口食品企业采取加严监管的措施。
       据介绍,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有57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21家、境外生产企业16家、境外出口商20家。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进一步落实进口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57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上述企业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按规定申请解除加严监管措施。

质检总局打击假冒伪劣出口商品违法行为
 
      9月25日,质检总局在广州对发货人自我声明销毁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监督销毁。销毁商品包括哈尔滨百喜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标有“HERMES”“GUCCI”“DIOR”“CHANEL”“BURBERRY”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带、钱包、女包等,珠海海之轩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标有“ADIDAS”“LACOSTE”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球衣、运动外套、T恤等,共计46012件。这是落实国务院“清风”行动,质检总局部署开展的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之一。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出口商品质量不断提升,特别是在新兴市场的份额增长较快。但与此同时,通过不法渠道从我国出口的假冒伪劣商品被国外退运、召回的情况时有发生,降低了“中国制造”在国外消费者中的信誉和口碑,也使得外国政府对我国出口商品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货物采取更严格甚至惩罚性监管措施等。4月9日,国务院发通知部署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提出要开展为期3年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开展输非及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共查获不合格商品4010批,货值17339万美元,不合格率8.15%,在质检部门监督下,有部分不合格商品经过整改符合质量标准后重新出口,但是仍有882批价值2490万美元的劣质商品被禁止出口。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揭牌
 
10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揭牌仪式在中国检科院北京亦庄新址举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评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各类检验检疫风险评估工作,为质检总局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质检总局发布进口大众汽车风险警示通告 
10月10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2号风险警示通告,要求大众公司尽快制定部分进口柴油车辆发动机控制模块软件修正召回计划。
质检总局要求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尽快制定并落实针对有关问题的软件修正召回计划。大众公司及其授权经销商须明确通知相关车主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并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进展情况。通告提示相关车主在大众公司公布召回计划方案后,尽快与就近的授权经销商取得联系,妥善处置和解决车辆存在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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